今天是難得的2月29日,看了以下這篇報導後,我開始認真考慮要搬去英國住了
2月29日這一天在歐洲是傳統的「婦女求愛日」,女人可以向男人求婚。

早在1288年甦格蘭就已經通過確定2月29日為「婦女權利日」的法律,當時的瑪格麗特女王頒布法令,宣布在閏年的二月二十九號,女人可以向男人求婚。並對無拘無束地追逐女性、又拒絕接受警告的男人實行罰款。

從十七世紀開始,這個風俗習慣廣泛流傳並普及整個歐洲。現在每到閏年的二月二十九,向男子求婚的女子多達七千人。英國某電視台的氣象女播報員,曾當著全國觀眾的面向在場的攝影師求婚,最終手抱帥哥歸。

目前,對在這一天拒絕求愛者的男人,或是用1英鎊作為象征性的「贖免」,或者以綢緞衣服贈給傷心的女方。但這些情況為數並不多。據前不久的調查,在上一個2月29日,有92%的男人當即興高采烈地接受婦女的求愛;有4%的男人開始不同意,但稍加思索後,又願與女方結為伉儷。對英國婦女來說,2月29日已成為具有決定意義的日子。

歷史上知名女性向男性求婚成功的例子並不少見。近代最著名的例子,恐怕就算是著名的匈牙利影星嘉寶了。嘉寶曾經說過,她的九個丈夫,都是嘉寶自己求的婚。嘉寶的解釋是︰男人的主意要女人拿。

不過今年已經錯過了,那啟不是還要再等4年,還是繼續待在台灣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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